【定向行動】手杖質材的選擇

在杖頭的部份,材質需要耐磨,而且對道路的傳導觸感需要非常真實,不能有一點折扣。若是因為愛好面子採用賓士級車用輪胎做的材質,你會像賓士車一樣,經過坑洞因為有絕佳的避震效果而沒有任何感覺。


文/王逸立 

在準備寫這一期時,發現了一件事,就是我在上一期並沒有註記我的電子信箱,上上一期也沒有,直到上上上一期,也就是第三期才有標註我的電子信箱:wez5555@gmail.com,然後我居然還可以收到來信,我實在非常佩服讀者人肉搜尋或是資料備份的能力。一般而言這個技巧大部分是用在雞排妹或瑤瑤那種等級的公眾人物上,我何其有幸獲得這項殊榮。為了報答大家,我這一期決定把比較有趣的讀者來信放在前面,而把定向行動介紹放在後面,這樣一來可以讓大家比較快的把愛看的內容看完,而不會耽誤到大家吃飯的時間;如果是利用上廁所看的讀者,也可以避免因為馬桶蹲太久導致腳麻等症狀,這些微體貼讀者的排版順序,是身為一個表面上偽善的定向行動作者所應該做的,就不需要來信作感謝了。 

本期回信一(隨機抽出來的) 

為什麼近來很少看你出來教定向行動? 

答:人生很多大事必須要先優先做的,但我的意思絕對不是教定向行動不是大事,像寫這一份專欄我就排得比定向行動教學後面,而且排順序的理由絕對不是因為教定向行動有講師費而寫專欄完全是義務而沒有收取稿費的原因。 

大家都知道最近台灣被黑心油的事件搞得全島激憤,而一直有意見領袖崇高地位號稱暴民指揮官的我,當然要和民眾同一陣線,並且情緒激動地做點溫和的事。比如拒買味全。而且,光是默默的拒買恐怕不夠,我還要拿起擴音器大喊,說xxx打死我也再也不買xxxB的味全了xxx你xxx老xxx木啊。依我的身分地位需要花時間做出以上這些行為才算得上擺出了一個基本的態度。至於已經眾所皆知的爛貨為何我高喊拒買, 第一是因為我擔心民眾雖然發現了問題商品,但是沒發現我是意見領袖。第二是對於一個輕易便能選對邊站的議題,我得趕緊把握良機表態。第三當然是我以為自己智商高於民,且喊幾句,成本不高,兼可促進血液循環。而且,最重要的是,總統都明說了,「一定會依法處理」,「徹底檢討、嚴查重罰」。對照過往經驗,政府一旦做出如此重大宣誓,意思是案子準備石沈大海了。我再不把握時間,就沒這個表現機會了。你說這件事是不是應該優先排在定向行動之前?所以近來就很少出來教定向行動,我得先花時間鞏固我意見領袖的地位。 

本期回信二(依特別值得回覆的,特別有趣的,或對人類進步與國家興亡有特別貢獻的)

請問暴民指揮官,要如何挑選一個手杖? 

答:光是你稱呼我為「暴民指揮官」,就大大加分,而且我直接決定不寫本文,就用要回應你的問題鉅細靡遺的當做是本期的本文來回答你。 

視障者用的手杖大致可分為三部分,碰觸地面的一端稱為杖頭,或是叫杖尖。一般而言因為是會磨損的,所以大致會設計可替換。從杖頭延伸到握把之前稱為杖身。第三個部分當然是讓手握著的地方稱為握把。 

在杖頭的部份,材質需要耐磨,而且對道路的傳導觸感需要非常真實,不能有一點折扣。若是因為愛好面子採用賓士級車用輪胎做的材質,你會像賓士車一樣,經過坑洞因為有絕佳的避震效果而沒有任何感覺。但結果會是車上的大老闆因為沒有任何經過坑洞的感覺而繼續呼呼大睡,而你也是沒有任何經過坑洞的感覺,進而摔進坑洞導致腳扭傷而送進醫院呼呼大睡。杖頭的形狀可依照需求做不同的改變,例如手臂無力者,可使用滾輪式的杖頭,以左右滑行的方式取代兩點式杖法。 

在杖身部分,需要貼上反光貼紙,白色與紅色相間是對比非常高的選擇,讓其他人有很高的辨識度,在反光方面,需要選擇高感光、低反光的材質。所謂高感光,就是指當光源微弱時,也能將光反射出來讓他人辨別;而低反光是指反射出來的光線不能太過於強烈,造成駕駛人眼睛上的炫光,而增加駕駛的危險度。內部的金屬材質需採質輕、彈性佳、傳導感真實為上選,鋁這種金屬是一個不錯的選擇。當然,若想練臂力者,可試試看生鐵這一類的材質。 

在握把方面,防滑是必要的,觸感越佳越好,一般是選擇橡膠類。若想要讓自己感覺像有點身分地位,建議往高爾夫球桿的握把去做要求就對了。 

看在你稱呼我為「暴民指揮官」的份上,我再多寫一條提醒。握把上大都會有一條橡皮繩,那是給大家綁折杖用的,不是走路時掛在手腕上的。如果掛在手腕,剛好車子輾過你的手杖,在橡皮繩拉扯之下,你的手腕會很哀怨的去找醫院做縫合手術,以前是慶生醫院的縫合手術在我們這道上是有口碑的,可惜關門了。不過也別灰心,迪化街賣布的老闆娘對縫合也是好手,可以推薦你去試試看。 

本期回信三(照次序挑著回覆的) 

老師,你有沒有打算把你寫的文章出版成書啊? 

答:要回答這問題之前,相信大家都知道我的文采過人。而且不只是現在,據我奶奶口述,在我小時候便展現高度讀書人的風采,而我一出生就聰穎過人,為一文學天才型的兒童,自幼就熟讀各期讀者文摘、中央日報,姿勢像我老爸一樣,放棄書桌而在床舖就讀,翹著腿如二郎,半坐半躺,苦讀不懈。最神奇的是第一次看書竟然沒有拿反,那年我才七個月大,成為地方佳話,里民爭相參觀。 

寫到這裡,再寫下去就又會超過兩千字,上一期已經超過了一次,我其中一個老師叫孔子的教我不遷怒、不二過。所以上一期犯的錯誤我這一期是不會再犯,但是留給下一期犯倒是可以考慮,沒有連續犯錯應該也可以對我的老師一個交代了。基於以上尊師重道的原因,我決定將這個問題的答覆留給下一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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