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障者重建流程
我(視障者)在這裡會接受的重建服務流程為:
P1.重建計畫執行前結案:(1)個案拒絕接受進一步重建服務(2)個案死亡(3)個案無法與機構配合執行重建服務(4)經評估個案無須接受進一步服務即可自行就業。
P2.重建計畫執行中結案:(1)個案重建計畫執行期間,出現P1結案之相關情事(2)個案無故失聯經三個月追蹤無效,除結案外並向派案單位進行通報
P3.重建計畫完成後:個案重建計畫執行完成,且與個管人員均認為重建成果已達滿意程度。
P4.就業穩定三個月後:職業重建人員於追蹤期間,評估個案就業穩定,且短期內無須接受更進一步服務。